宣政院详细资料大全
宣政院,初名总制院,是元朝统治中国时期设立的一个直属中央 *** 管辖的国家机构,负责掌管全国佛教事宜并统辖吐蕃(今西藏)地区的军政事务。
至元元年(1264年),元世祖忽必烈下诏设立总制院。
到了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
宣政院是什么机构?
宣政院是清朝时期设立的一个机构,它是皇宫的机要机构,主要负责处理国家重要事务和管理皇帝的日常生活。
宣政院的职责包括:1. 宣政院负责处理国家重要事务,如制定政策、颁布法令、处理外交事务等。
2. 管理皇帝的日常生活:。
宣政院名词解释
宣政院:掌管全国佛教事宜和西藏地区军政事务。
其职责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负责对西藏地区的军事管理。
有关西藏地区的重要军政事务,都必须从宣政院直接发布命令,或由宣政院派官前往当地处理。
显示了中央政府对西藏地区的。
宣政院是哪个朝代的
宣政院最初的名字不叫这个,是叫总制院,是元朝统治中国时期设立的一个中央政府管辖的国家机构,负责掌管全国的佛教事宜。
它的名称其实来自于唐朝,由唐朝皇帝在宣政殿接见吐鲁番石城的典故演变而来,所以改名为宣政院。
由于蒙古人们信仰佛教,。
宣政院是什么时候建立的
宣政院是1264年的时候建立的。
宣政院,初名总制院,是中国元朝时期设立的一个直属中央政府管辖的国家机构,负责掌管全国佛教事宜并统辖吐蕃地区的军政事务,至元元年,元世祖忽必烈下诏设立总制院,到了至元二十五年,尚书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