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申请、签发和管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的权益,促进对外交往,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
《护照法》简介
一、领取护照后尚未出境,自护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之内丢失护照的,在出境事由和前往国家、地区均不改变的情况下,可凭"挂失声明"直接申请补发护照。
如出境事由和前往国家、地区有变化,需凭国外邀请信及"挂失声明"重新申请办理。
护照怎么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的规定,旅游护照的办理流程如下:一、第五条,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
护照办理要求和条件
办理护照需要携带: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未满16周岁的居民携带本人户口簿、其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能证明监护关系材料的原件,并由其监护人陪同前。
办理护照最新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五条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第六条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