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内阁
明朝内阁制度是在明朝永乐时期建立的.内阁制在最初的时候只是皇帝秘书性质的机构,但很快到了大明宣德朝时期权力开始上升(三杨辅政),虽有大明正统朝末年的反复,但到了大明成化、弘治朝之际,内阁制已经成为足以对抗皇权的文官政府代表.大明。
明代内阁制度的发展、特点和影响
明朝内阁制强化了君主专制制度。
内阁制度随着皇权的高度强化而建立,权利的来源,由君主所授予,对君权的制约作用有限。
事无大小,内阁都要秉承君主的旨意行事,遂成为君主加强专制的工具,因此明代的君主专制比前代尤甚,助长了。
明朝的内阁是个什么机构?
1、内阁无定员 2、内阁不是“最高行政机构”3、内阁权力的大小取决于皇帝的态度 (三)三史六部 1、吏部:负责官员的选拔、任用、免职,考察军务 2、兵部:掌握全国武官的选用、军械、兵籍等事务 3、户部:管理全国土地。
明代内阁是一种什么样的官职?
根据畅读文研院发现,明朝内阁属于明朝的行政中枢,内阁辅臣的人数为一至七人不等,内阁首辅职权相当于丞相,但必须与宦官结合,才能执掌大权。
胡惟庸案后,朱元璋废除中书省和宰相制,将中书省的权力分给六部,由皇帝直接掌。
明代的内阁制度。
有华盖殿、谨身殿、武英殿大学士,又有文渊阁、中极殿、建极殿、东阁大。明成祖即位后,选拔一批亲信的大臣“并直文渊阁,预机务”,阁臣的设置从此成为常制,内阁制度基本形成。
成祖时,内阁之称谓、体制、职责各方面,基本上形成,但地位仍只五品,既无独立之办公室,六部的奏章,亦不先往内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