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是什么意思?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的意思是:追求到了,那是我的荣幸,追求不到,那也是我的命运。
出处近代徐志摩的《致梁启超》原文是: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白话译文是:我将。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是什么意思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释义:得到了是幸运,就算得不到也没有什么关系,都是命中注定的,就是说不要把得失看得那么重要,得到了固然很好,可是失去了也不能强求。
出自徐志摩。
作者介绍 徐志摩(1897年1月15日—1931年11月19。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是什么意思?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的意思是得到了是我的幸运,得不到是命里注定,不过如此而已。
就是说不要把得失看得那么重要,得到了固然很好,可是失去了也不能强求。
出处:近代·徐志摩《致梁启超》原文: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
“得我之幸,失我之命”是什么意思?
“得我之幸,失我之命”意思是得到了它(代词)是我的幸运,失去了它也是我的命中注定,就是说不要把得失看得那么重要,得到了固然很好,可是失去了也不能强求。
这句话出自徐志摩写给梁启超的一封信:“我将在茫茫人海中。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是什么意思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是指得到是我幸运,失去是我命中注定。
不要因为失去而感到悲伤,不要因为得到而感到兴奋,凡事要顺其自然,莫强求。
出自徐志摩写给梁启超的书信:“我之甘冒世之不讳,竭全力以奋斗者,肺特求免凶。